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根据《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一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及认证行业其他有关规定,确定本机构的QMS、EMS、OHSMS、IPMS体系认证的收费标准如下:

 

说明:

1.根据认证标准的不同,按附表1《QMS审核员时间表》、附表2《EMS/OHSMS 审核员时间表》附表3《IPMS审核员时间表》计算审核人日数。

2.两体系结合审核的审核费按每个体系审核费用总和的75%计,三体系结合审核的审核费按每个体系审核费用总和的60%计(目前IPMS不结合)。

3.每次现场审核时,中恒创联(安徽)认证有限公司派出审核组成员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均由申请组织承担。

4.如果在现场审核时发现申请组织员工人数与申请书所填写的人数不符或获证后认证范围发生重大变更时,中恒创联(安徽)有限公司将根据申请组织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审核人日数。由此,导致审核人日数增加的,申请组织还需向中恒创联(安徽)有限公司补充支付由于审核人日数增加所引发增加的审核费用。

5.监督审核时,根据申请组织员工人数及与认证范围有关的因素的变化,中恒创联(安徽)有限公司 会及时调整相应收费。

6.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本机构将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利,届时将及时予以通报。

 

附表1 《QMS 审核员时间表》

附表 2  EMS/OHISMS 审核员时间表》

附表 3 《IPMS 审核员时间表》

 

 

 

 


附  1 :QMS 审核员时间表

 

 

说明:

1. 审核时间不包括旅途时间,一个审核人日通常是指完整的8小时正常工作日。

2. 监督审核时间约占初审审核时间的1/3,再认证审核时间约占初审审核时间的2/3。

 

 

 

 

 

 

 

 

 


附 表 2 : EMS/OHSMS 审核员时间表

 

 


 

说明:

1. 审核时间不包括旅途时间,一个审核人日通常是指完整的8小时正常工作日。

2. 监督审核时间约占初审审核时间的1/3,再认证审核时间约占初审审核时间的2/3。

 

 

 

 

 

 

 

 

附 表 3 : IPMS 审核员时间表

 


说明:

1. 在三年认证周期中,对特定组织实施监督审核的审核时间,宜与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时间成比例,即每年实施监督审核的总时间约为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1/3。

2. 再认证审核时间宜根据更新的客户信息计算,而不是简单按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时间的2/3计算。通常做法是假设基于更新的信息对组织实施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再认证审核时间约为该初次审核所需时间的2/3。